招标公告

石城县城投集团集中采购呈塘安置房路沿石、龙岗中心小学路沿石、石城县农业服务中心(粮食大楼)大理石(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3/31 9:00:57 浏览次数:

石城县城投集团对于呈塘安置房路沿石、龙岗中心小学路沿石、石城县农业服务中心(粮食大楼)大理石采购实行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采购编号

规格、型号、材质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合计金额/元

项目名称

评标办法

SCC2023-HY-WZ016】

芝麻灰火烧面花岗岩路沿石侧石70*30*12cm

70

立方

1360

95200

呈塘安置房

竞争性谈判

芝麻灰火烧面花岗岩平石70*25*8cm

30

立方

1360

40800

芝麻白荔枝面花岗石300*300*30mm

270

平方

71

19170

芝麻灰荔枝面花岗岩挡车石150*320*700mm

160

46

7360

倒半圆每块加25元/块,倒2公分小圆双面每块加4元/块

芝麻灰火烧面花岗石300*150*30mm

345

平方

71

24495

 

路沿石120*300*1000mm

164

72

11808

龙岗中心小学        石城县农业服务中心(粮食大楼)

火烧板300*300*30mm

20

平方

73

1460

黑白花大理石1.5cm厚

21

平方

320

6720

黑金砂大理石地脚线1.5cm厚

10

平方

290

2900

浅色大理石2cm厚、防滑槽、磨边

50

平方

300

15000

合计

224913元

注:1.单价包含货物价款、包装费、运输(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装卸、试验、安全、过桥过路、保险、税金(13%增值税发票)等一切有关的费用。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相应验收标准

3.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生产同类产品生产能力的厂商或具有销售同类产品的销售商;
(二)提供采购内容相匹配合格证及质量检测报告;

(三)提供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样品尺寸规格(芝麻灰12cm*12cm)

三、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按照投标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充分考虑市场情况,且不得低于成本价,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
(二)综合单价包干范围:单价包含货物价款、包装费、运输(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装卸、试验、安全、过桥过路、保险、税金(3%增值税发票)等一切有关的费用。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一)谈判文件发布时间:2023 4 4  
(二)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石城县人才公寓东侧大门旁领取
(三)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石城县城投集团官网(/)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启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  4 4 15:00 前
(二)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2023  4  4 15:00 
(三)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石城县人才公寓东侧大门旁)
(四)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保证金

(一)本次采购呈塘安置房路沿石、龙岗中心小学路沿石、石城县农业服务中心(粮食大楼)大理石的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二)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户名: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账号:  148309272000055552  开户行:  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缴交,否则响应无效。
(三)采用保函形式: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并附有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出具。保函受益人应为采购人,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响应有效期。保函原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人,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所有递交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人留存,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退回。
(四)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原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人,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
(五)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六)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解释权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三)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石城县人才公寓东侧大门旁。
(四)联系方式:黄先生  电话:15170159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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