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城县城北仓储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防水工程分包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J2023-SC--F-J001
项目名称:石城县城北仓储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防水工程分包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0750.00元
最高限价:97075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石城县城北仓储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防水工程分包招标 |
1 |
项 |
970750.00元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工期60天,具体跟随现场施工进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承包防水工程施工总造价50万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1日 至 2023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在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04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2023年04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缴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请备注:项目编号)必须在开标截止前到帐,以转账的方式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城支行 账号:6505 5104 6700 015)缴交,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且缴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缴纳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收取,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华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石城县东方明珠水晶阁
联系方式:18507972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东方明珠水晶阁华丰合作社三楼
联系方式:19070658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907065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