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07月08日下午3:30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面向社会公开对下列房产的租赁使用权进行拍租:标的详情如下:
一、竞租标的1:
标的序号 |
坐落地址 |
经营面积(㎡) |
起租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期(年) |
1 |
花坪巷17号(党校一楼北侧东起第四间店(22号) |
31 |
26000 |
2000 |
1-3 |
2 |
西华北路中心巷2号原发改委一楼西起1-7间 |
193 |
31000 |
3000 |
1-3 |
3 |
西华北路中心巷2号原发改委二楼 |
263 |
20000 |
2000 |
1-3 |
4 |
东华北路19号临街南起第3、4号店面 |
46.49 |
49000 |
5000 |
1-3 |
5 |
西华北路复烤厂办公楼第4、5号店面 |
54 |
20000 |
2000 |
1-3 |
6 |
西华南路琴江 |
63 |
24000 |
2000 |
1-3 |
7 |
东华南路18号原福利公司南侧一楼西起第5号仓库(2格) |
51 |
7500 |
1000 |
1 |
8 |
鸭子垄廉租房A2栋南起第1间 |
59.4 |
10000 |
1000 |
1-3 |
9 |
鸭子垄廉租房A2栋东面一楼店面南起第12间 |
58.2 |
9000 |
1000 |
1-3 |
10 |
鸭子垄廉租房A2栋东面一楼店面南起第13间 |
58.2 |
9000 |
1000 |
1-3 |
11 |
鸭子垄廉租房A2栋14.15.16号 |
169 |
30700 |
3000 |
1-3 |
12 |
西华中路226号两间店面 |
75 |
48100 |
5000 |
1-3 |
13 |
鸭子垄廉租房A2栋东面一楼店面南起第九间间 |
58.2 |
9000 |
1000 |
1-3 |
14 |
鸭子垄廉租房A2栋东面一楼店面南起第十间 |
59.4 |
9000 |
1000 |
1-3 |
15 |
鸭子垄廉租房A1栋东面一楼店面南起第七间 |
58 |
12000 |
1000 |
1-3 |
16 |
西华中路47号 |
33 |
20000 |
2000 |
1-3 |
17 |
琴江镇莲塘巷原城建公司办公楼六楼东边一套 |
177 |
19116 |
2000 |
1-3 |
18 |
琴江镇莲塘巷原城建公司办公楼六楼西边一套 |
108 |
11664 |
1000 |
1-3 |
19 |
琴江镇莲塘巷原城建公司办公楼五楼西边一套 |
108 |
12960 |
1000 |
1-3 |
(以上标的竞租人要求详见拍卖资料)
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二、报名:有意竞租者请在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07月07日下午5:30前,持有效身份证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中心南侧)综合部报名。
三、本次拍租竞租人需向中心交纳保证金,竞租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07日下午5:30前。
开户行: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48 3092 7200 0063 389
四、 标的展示: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07月07日下午5:30止,竞租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踏勘。
五、联系电话:0797-5702816;15807078782(赖女士)
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6月29日
拍租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江西省拍卖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赣州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拍租原则
本次拍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价高者得。
二、拍租方式
采取以起拍价为最低限价增价拍租,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三、本次拍租相关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07月07日5:30时止。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至2020年07月07日5: 30 时止。
拍租时间:2020年07月08日下午15:30。
四、竞租人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1、竞租人应提供的资料: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复印证(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备查。)
2、竞租保证金交纳凭据(银行转帐单)。
五、拍租程序
1、已报名的竞租者,应凭有效身份证件于2020年07月08日15:30前到拍租会场签到并领取号牌,否则视为弃权。
2、竞租人的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低于起拍价的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报价高于或等于起拍价方为有效,现场按照有效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由主持人宣布成交。
4、在同等条件下,原商铺承租户具有优先租赁权。
5、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拒绝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已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保证金的退还
未竞得者的竞租保证金如无违规违约行为在拍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帐号无息退还。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1、竞得者的竞租保证金如无违规违约行为则转为成交价款。
2、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成交价款或拖延支付价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不按期交清价款,视为违约将没收保证金;同时本单位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3、竞得人按期交清全部款项后,凭缴款收据向竞得人开具《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凭本次拍租标的的《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进行标的签约合同。竞得人提供虚假进帐凭证的,即使竞价成功也不认定竞租成交。
4、竞租成交者,其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剩余租金自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竞租人提供虚假进帐凭证的,即使竞价成功也不认定拍卖成交。
八、其他需注意事项
1、竞租标的2不可从事易燃易爆和噪声、污染等经营活动。
2、竞租标的5竞租人不得拆除破损承重柱(梁),不得损害上下相邻墙体、楼板及公共设施设备。不可以经营酒店、歌舞厅及违法经营项目。不可自行转租,进行分间分块招租,租赁期内的小区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责缴纳。出租人和承租人按规定各自缴纳相关税费。
3、竞租标的3不得作为餐饮、KTV等复杂用途。
(1)参加本次拍租的竞租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须知。
(2)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人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转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
商铺经营权竞租报名表(样表)
竞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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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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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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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租 人 营 业 执 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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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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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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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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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人承诺 |
1、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重大违纪和违信行为,如因报名资料不实造成的竞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2、已领取并详细阅读拍租资料,对标的现状进行了审验,对标的现状的全部情况(含瑕疵)已完全知悉并认可。本竞租人如通过拍租成为承租人后,将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履约金、产权交易费,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上述款项并签订《商铺经营权租赁合同》,否则愿按《拍卖须知》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竞租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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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人提 供的资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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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证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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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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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保证金交纳凭据复印件 □ |
成交确认书(样表)
买受人:
于 年 月 日在中心举行的拍租会上,持 号牌,通过现场公开竞价方式成功竞得下列拍租标的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由拍卖人与买受人双方签署本《拍租成交确认书》如下:
成交拍租标的物名称及价款:
标 的 物 名 称 |
成 交 金 额 (万元) |
产权交易手续费 |
(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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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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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确认书经各交易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叁份产权人、买受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代表签名: 有效证件号码:
电 话: 电 话
见证方签章:
年 月 日
卖 会 场 纪 律
一、进入会场,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共同维护会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每一竞租号牌限2人进场,竞租人进入拍租现场后,应按指定的座位入座。
三、 参加竞租的人员必须按照拍租须知的要求举牌竞价,不得阻碍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威胁、恐吓其他竞租人,不得恶意串标。
四、拍卖会场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五、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拍卖工作的人员,将取消其竞租资格,并由会场工作人员带离现场,直至追究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