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絮凝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二次)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5 8:50:30 浏览次数:
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絮凝剂实行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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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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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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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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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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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KY-2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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絮凝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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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名称:聚丙烯酰胺,生产原矿(建筑用砂岩矿湿法生产碎石、机制砂)时使用,具体型号根据洗砂污水选型确定,数量2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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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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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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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名称:聚丙烯酰胺,生产山皮石(山皮石湿法生产碎石、机制砂)时使用,具体型号根据洗砂污水选型确定,数量1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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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厂家的,提供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丙烯酰胺)复印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营业执照、厂家授权经销证明和厂家排污许可证(丙烯酰胺)复印件。
2.提供采购内容相匹配的质量检测报告。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业绩,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至少提供一份不低于15万元的絮凝剂销售合同。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其他要求
1.报价包含:货物制造、供应、运输及保险费、相应的检测报告、二次检测费用、税金(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所有费用。报价包含现场二次检测费用,如二次检测材质达不到要求,可以由甲乙双方共同见证进行再次检测,如再次检测结果合格,费用由买方负责,如再次检测不合格,费用由卖方负责,最终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卖方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
合同期限具体为合同所列货物数量供应完后合同自行终止,合同履行期间价格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原材料价格涨跌风险,充分考虑市场情况,且不得低于成本价,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
2.供货周期:接到买方通知后5天内到货,按买方要求分若干批次供货,合同所列货物数量供应完后合同自行终止。
3.质量标准:质量符合聚丙烯酰胺GB/T13940-92国家标准中“一级品”要求。
4.特殊要求:
(1)生产原矿(建筑用砂岩矿湿法生产碎石、机制砂)时,絮凝剂溶液(药剂配比比例固定为1.5‰,药剂配比不可调)用量不超过3m³/h;生产山皮石(山皮石湿法生产碎石、机制砂)时,絮凝剂溶液(药剂配比比例固定为1.5‰,药剂配比不可调)用量不超过4.5m³/h。
(2)洗砂污水经处理后的清水“浑浊度”≤1NTU(检测标准:HJ1075-2019),“水不溶物”≤0.1%(检测标准:GB/T28136-2011)。
中标人产品经上机使用2-3天后达不到合同要求时,中标人给予免费更换合格产品(不合格货物作退货处理),直至满足合同要求,因退货产生的运输费等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更换两次后,如若还是无法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谈判文件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谈判文件领取(免费):
1.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石城县人才公寓东侧大门旁)领取
2.向采购人索取电子版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 www.chinabidding.cn/ )
石城县城投集团官网(/)
五、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15:00前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石城县人才公寓东侧大门旁)。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统一在开标当日开启并评审,采用现场谈判方式进行谈判报价。
六、响应文件份数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合计贰份。
七、谈判保证金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二)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支付形式交纳,否则响应无效。
户名: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账号:148309272000067439
开户行: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三)响应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四)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解释权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1、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2、采购人: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先生 电话:18979767621
采购人: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