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城北仓储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钢结构工程分包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J2023-SC-F-G001
项目名称:石城县城北仓储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钢结构工程分包招标
预算金额:1290.00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 (万元) |
控制下浮系数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石城县城北仓储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钢结构工程分包招标 |
1 |
项 |
约1290.00 |
10%(本项目投标报价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系数须≥10%,<10%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本工程结算价为:财政结算审核价*(1-中标下浮系数);财政结算审核价已按定额下浮7%。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含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 03月25日至2023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在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售价:0.00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市民服务中心3楼33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具体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2、代理服务费用: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项目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江西华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石城县东方明珠水晶阁
联系方式: 廖先生18507972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
户 名: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城支行
账 号:650551046700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907065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