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城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西外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J2021-SC-F-C001-2
项目名称:石城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西外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石城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西外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
26 |
台 |
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
51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业主下发供货通知并拨付预付款后30天内供货到现场,60天内安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响应电梯品牌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 至 2021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缴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请备注:项目编号)必须在开标截止前到帐,以转账的方式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向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城支行 账号:6505 5104 6700 015)缴交(此账号仅用于收取投标保证金),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且缴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须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本项目开标注意事项:、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或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境外或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②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 体温检测等疫情排查措施, 服从防疫管控。外地(石城县境外)来县的供应商代表请自觉提供《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以及进行二维码登记方可进入交易场所。 ③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④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
3、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及公司原件备查。(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
联系方式:邱先生、18172771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城县吉祥花园
联系方式:黄女士、15070160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15070160907